在冰冷理性与澎湃激情中前行

——北大法援十年记



  法律援助对于国人来说已不再是陌生的词汇。借助现代新闻传媒,法律援助制度以及通过这一渠道而使弱势群体的利益得到保护的事例已为许多人所熟知,这对于正处于法治进程中的中国来说无疑是一件值得欢欣鼓舞的事情。从1994年中国法律援助制度建立至今已有整整十年。十年,不长亦不短。这十年是中国法律援助从步履维艰到羽翼渐丰的十年,也是荆棘坎坷与光荣梦想互为交织的十年。最令北大法律人引以为傲的是,中国法律援助走过的十年亦是北大法律援助协会成长的十年。十年,弹指一挥间。这十年记录下了北大法援付出努力和收获回报的点点滴滴。

缘起:初创北大法律救助协会

  1994年对于行进中的法治中国来说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在这一年,中国的官方法

  律援助制度开始建立。这个新名词意味着那些不能方便享受法律服务的人也能够获得法律的保护,从而实现从实体到程序上的公平和正义。经过两年的筹备,1996年法律援助制度正式在中国启动,并于同年12月成立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同时建立起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前的司法部-省-市-县四级的法律援助中心构架。而早在1994年,北京大学法律救助协会在法学院两名93级研究生的发起下成立了。当时的北大法律救助协会是北京市第一家开展日常性咨询、诉讼代理等法律援助活动的高校学生组织,也是中国最早的非官方性法律援助机构之一。作为后来北大法援的前身,北大法律救助协会与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广泛的合作,为早期的中国法律援助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然而由于经费短缺和学生流动等原因,北大法律救助协会几度终止活动,最后不得不停办了。

复兴:重创北大法律援助协会

   北大法律救助协会停办的局面在2000年终于有了转机。2000年10月,北大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孟刚、杨晓雷、蒙晓燕、王佳明等人向北大团委提出了重建北大法律援助协会的申请,并根据国际高校的惯例和考虑到与国家法律援助制度在称呼上相一致等因素,将北大法律救助协会正式更名为北大法律援助协会,这一申请于2001年得到了北大团委的正式批准。

   当时重建北大法律援助协会主要是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帮助缺乏救助渠道的弱势群体,使其正当权益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得以维护,北大法律人一贯秉持着革故鼎新、激浊扬清的执着理念又兼有身为法律人所特有的冰冷理性,将救助弱势群体当作其义不容辞的责任;二是寻求一种手段和方式对传统法学教育进行改革,传统的法学教育的模式一般仅局限于老师讲课学生听讲的形式,而法学却是众多社会科学中与实践结合得最为紧密的学科之一,通过法律援助这一形式,学生能够接触到大量现实生活中的新鲜案例,提高实际操作案件的,尽早步入职业化道路。

  法援的重建与发展和法学院的支持是密不可分的,北大法学院为法援提供了许多便利条件。与其他学生社团只局限于校园之内不同,北大法律援助协会以其专业性、社会性、志愿性、常设性等不同于其它社团的属性而成为了一个更具职业化的非赢利组织。正是基于社会化和职业化的要求,固定场所和连续的经费支持对于协会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这一点上北大法学院为协会提供了坚实的保证,使其拥有自己的办公地点和电话、传真、复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施,这是绝大多数学生社团所不具备的硬件条件。除此之外,由于法援的主干力量是法学院本科生及研究生,其本身的知识和经验的局限使得一些棘手的案件单凭自身的力量难以应付,因此老师的专业指导也非常必要。针对这一点,院方采取了将法

  律援助与诊所式法律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法律诊所是一门以法律实务实景为材料,以综合训练和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为目标的新兴课程,配备了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在老师的带领和指导下,协会会员能够更加自如地应对一些复杂的案件,同时也增长了专业知识和技能。

  重建之后,协会的日常业务立即投入运作,即义务为民事案件、数额较小的经济案件、行政案件及其它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个案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协助谈判等非诉服务和进行诉讼代理等法律援助。由于协会与北大法学院不可分割的关系,自从法援成立以来,院里老师接待不过来的咨询和求助,就转由协会处理。渐渐地协会创出了自己的品牌,随着对外影响的逐渐扩大,案源也日渐增加,服务范围已遍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接待了数例涉外案件的当事人。自2001年3月协会正式运作至今,累计已以接待来访、回答来电、回复来信的形式为3000多个案件提供了无偿法律服务。

立足燕园:推进城市社区法治建设

  “社区”概念是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于1887在其名著《社区和社会》(Gemeinschaft und Gesellschaft)中首先提出来的。德文Gemeinschaft意指“社区”或“共同体”,是指以熟悉、同情、信任、依赖和关系粘着为特征的精神状态、行为范式、人际关系和社会类型,其典型代表就是氏族公社和农村。在社区建设中有一种理念叫“资源共享,社区共建”。警务进社区、医疗进社区、“社保”进社区已逐步步入正规。后来党中央提出了“法律援助进社区”,正是基于这一政策精神,北大法律援助协会开拓了制度性法律援助和法治建设的另一块阵地——城市社区法治建设,推出燕园社区法律服务计划。协会同燕园社区服务中心合作,在燕园社区推出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计划。燕园社区服务中心是在社区化改革中产生的以提供社区服务为主要职能的组织机构。根据燕园社区的特点,协会推出一系列以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它和协会的乡村法律援助服务与法治建设相互对应,相得益彰,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法援社区法治建设计划。协会的城市社区法治建设的目标是:探索出一个在中国大、中城市具有普遍推广意义的社区法治模式。

  北大法律援助协会建立了“消费者投诉与法律支持工作站”。北大“消费者投诉与法律支持工作站”是海淀区消费者协会在本校的一个基层组织,同时又是协会的一个内部机构。该工作站成立于2002年12月10日,海淀区消协与法援联合建站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加深入细致地开展消费者维权工作,有针对性的保护特定的消费者群体(例如高校师生的利益)。所以该工作站的宗旨为普及消法知识、调解消费纠纷,并为经济上没有来源、生活确有困难的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消费纠纷提供法律支持。工作站在海淀区消协与北大法学院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自成立以来,已举办了一系列活动并取得了良好成效。2002年12月4日,协会联合校内多个社团在三角地开展了大型宣传活动,“消费者投诉与法律工作站”发放了400多份问卷,问卷内容涉及到几大商家(博实、物美、北新及师生消费合作社)的商品价格、商品质量、服务态度、售后服务、购物环境和营业时间六个项目,并设综合测评项。根据调查结果,工作站邀请了校内商家与学生代表座谈。此次活动为北大商家与北大师生提供了沟通渠道,反映了北大师生的心声,为改善北大商家整体服务水平和商业信誉提供了建议。2003年3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办了“3·15”大型现场咨询活动,此次活动共有217个单位参加。其中北京大学和北大法律援助协会作为唯一一家以学校身份参展的单位和唯一一家参展的志愿者组织,引起了媒体和消费者的关注。“消费者投诉与法律支持工作站”发放了自编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手册》,里面详细介绍了消费者关心的主要问题和消费者在保护、主张自己权利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既有理论性的介绍又有实例的列举,并且介绍理论也多以问答题的方式进行,尽量做到深入浅出,易于为一般消费者所接受和掌握。

推进农村法治社区建设

——“迁西”模式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迁西法治建设是法援开展的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社会实践和社会改造项目。迁西是河北省唐山市辖区的一个县。1995年,迁西县妇联在妇联主任于桂新的策划下,成立了一家妇女法律服务中心,中心代理诉讼,进行诉讼外调解和咨询工作,开展农村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和法律教育,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的网络化法律服务格局,被河北省妇联定为“迁西模式”在全省推广,同时该模式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关注。该中心的工作是法律援助在中国基层社会的一种实践,同时也是社区法律服务与中国法制建设的新的创举。本着把“迁西模式”的社区法律与法制建设成果推广开来的愿望,自2001年7月至2003年7月,协会本着务求实效的原则,先后十几次组团集中赴河北省迁西县,对当地农村法律服务现状与法治建设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参与式考察与建设。当时的法援会长杨晓雷在2001年暑假赴迁西社会实践时,与迁西妇联的于桂新主任达成了共同创办法律诊所的意愿。合作内容初步定为无偿为迁西地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提供各方面有利信息,参加社

  区法律制度构建和地方法治建设等。经过半年的协商与论证,2001年12月,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的十几位老师和同学,协同新闻媒体的记者,再次赴河北迁西,并与迁西县政府主管部门达成了社区法治共建协议,合作成立了“北京大学——迁西社区法律诊所”,以此为平台开展日常性的社会实践活动。

  一方面,协会同学深入到迁西的各个乡镇,了解基层法治建设情况,进行广泛的普法宣传教育,开展切实有效的社会法律援助服务,包括义务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帮助调解民事纠纷、帮助社区居民从事合法的群体性法律行为与法律活动。另一方面,更为可贵的是,协会在当地开展了有效的基层法律制度构建的尝试,为法律援助的民间构建性行为与国家权力的现代化法治建设行为寻找结合点,进行社区“立法”、社区“执法”,帮助拟定社区法律制度运行与发展方案,根据社区具体情况和相关国家政策,帮助管理部门尝试性拟定社区法治建设的其他相关方案,以期改造传统的农村法律生活方式和状况。在此基础上,协会获得了大量的中国农村法律生活现状和实践的原始资料,形成了十几万字的调研报告和学术研究成果,并且结合当地现实情况,提出法治建设建议,为迁西地区乃至中国更广大的农村实现依法治乡,依法治村的目标作出颇为有益的思考与探索。2002年,迁西地区村委会选举调研活动项目组的活动成果:《选举的理念vs选举的技术——村委会选举个案调查报告》获法学院挑战杯论文第四名,三等奖。而蒙晓燕也因为参与北大法援的重建,为来自全国各地的群众特别是社会困难群体无偿提供专业法律咨询、调解和诉讼代理的援助并且参与组建了北大——迁西农村社区法律诊所,为农村社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并参与当地法治建设,而获得了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授予的中国青年协会的志愿服务金奖奖章。

  协会的这项社会实践活动不仅获得了当地人民、党委和政府的充分支持和高度肯定,与此同时,也得到了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教育部高教司、中国法学会、中国妇联等机构的支持和关注。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也以此为主题制作了专门性的节目和报道。通过参与社区法制建设,法援人致力于把法律知识理论和宝贵的社会实践经验,共同奉献于当地的公正和谐的社会生活当中,实现迁西模式的社区法律服务与法制事业共建,促进完善的现代中国法律制度与法制秩序的形成与发展。

一马当先:首倡发起北京高校法律援助共同体

  “高校法律援助共同体”,是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和教育部的大力支持下,由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首倡发起,联合北京各著名高校及相关组织联合成立的一个重要的网络化高校法律援助组织。2001年3月15日,由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发起,联合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七所高校在西单科技广场、青年广场以及各高校分会场举办了首次“北京高校法律服务宣传日”活动。在活动中七所高校签订了“高校法律援助共同体协议书”,成立高校法律援助共同体,为实现北京高校网络化法律援助服务奠定了基础。《法制日报》、《中国日报》、《北京青年报》、《新闻周刊》、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此次活动进行了报道。

  这样,由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首倡发起,联合首都七所高校组成的高校法律援助共同体成立了。作为一个重要的网络化民间法律援助组织,共同体得到了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教育部及其他法律援助社会团体和律师的大力支持。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宫晓冰主任出席了成立仪式。

  共同体还深入探讨法律援助理论与实务。2002年4月25日,北大法律援助协会主办了由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教育部高教司及北京高校法援共同体和复旦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参与的“中国·高校法律援助研讨会”,会议以“中国法律援助的可持续发展”和“高校法律援助的探索与定位”为议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进一步明确了中国法律援助的现状、困境、根源和前景以及高校法律援助将教育和服务相融合的定位。这次会议以其理论动力和组织联系进一步促进了共同体整体和成员的发展完善。共同体将在交流与合作中逐步扩大,努力形成网络化服务、实践与理论研究互动的高校法律援助模式。

  2002年11月,北京大学、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共六所高校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举行联合大会,会上六校一致通过了《北京高校法律援助共同体章程》,确定了共同体的宗旨、目标、原则、机构设置及相关权利义务、各高校的权利和义务、项目设计和目标展望等一系列规范化的内容,同时确定了理事会常务会议议事、论坛议程和相关民主、活动项目承担、财政、案卷移交、奖惩、接收新成员协会、修改共同体章程以及争端调解和解决等一系列保证共同体正常规范运作的制度体系。根据这个章程,并通过选举,北大法律援助协会当选为第一任主席协会。

  在此基础上,共同体积极参与到各种社会公益活动中去。为切实维护打工妹的合法权益,2002年12月10日,打工妹劳动权益保护研讨会暨“首都高校法律援助共同体”维护打工妹权益联合签名活动举行。由“打工妹之家”维权组的负责老师、北京大学劳动法组叶静漪老师和打工妹代表主讲,介绍“打工妹之家”办理过的几个有关打工妹劳动权益维护的案例,探讨以打工妹为主的外来劳动者的生存状况,寻求其合法权益的保障途径,尝试以此唤起首都各高校法律援助协会及社会各界对打工妹权益的关注,形成“首都高校共同体”维护打工妹权益的统一行动。“共同体”的全体成员根据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发布了《“首都高校法律援助共同体”维护打工妹权益倡议书》,在社会上得到了多方面的响应。目前,共同体的各项活动已经完全得以正常化开展。

困境与思索:北大法援未来之路

  中国法律援助已经走过了十年的风雨历程。正如文章开头所说,十年不长亦不短,其间取得了许多令人欣慰的成就。国人对“法律援助”一词已不再陌生,但中国的法律援助事业还停留在起步阶段,所以社会缺乏对法律援助制度的全面了解。在这一点上,中国的法律援助包含了太多的辛酸与无奈:普通民众对法律援助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解,认为法律援助能解决像司法不公正、行政部执法门违法行政等其他法律部门所不能解决的问题,我们的国人似乎对法律援助寄予了太多的厚望而使其变得不堪重负;另一方面法律援助机构本身也存在着许多问题:资金匮乏已成为阻碍中国法律援助发展的瓶颈,构建合理的融资渠道已成当务之急;此外,从东西部法律资源差异来看,还存在西部地区律师少但法律援助需求大这样的矛盾。总之,中国的法律援助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在艰难中成长。

  面对这样一个复杂且不甚明朗的局面,协会该何去何从?在中国法律援助事业和法治进程中北大法援将扮演何种角色?北大法律援助的未来之路又该如何迈进?虽然我们不能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解答,但至少我们能够努力地从自身出发给出一些思路。

  首先,法援应当明确自身定位,即非官方性质的法律援助机构。所以法援的基本立足点应在自身所处的社区,原则上不提倡跨省市办案,因为法援本身资金有限,所以应该以最小的资源投入取得最大的产出。

  其次,协会成员应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这听起来似有些理想宣言的嫌疑,但对于承担起法律援助这项社会责任的北大法援人来说,却是必需的。因为北大法律援助协会本质上就是一个非赢利性的面向社会的公益组织,在这样一个不计报酬却要付出大量辛劳的社团模式下要求成员一如既往的付出,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不能说是唯一但却是最重要的原动力,这也是北大法律人所应秉持的基本理念。

  最后,法援自身建设应朝着职业化这一方向迈进。北大法援的主要组成人员是学生,其生命也在于学生。学生的优点和长处是富于激情和偏向理想主义,而缺点和短处却是激情有余理性不足,行为方式缺乏职业化取向。由于法援的社会性使得冰冷的理性思维和职业化操作显得尤为重要。所以,正如法援前会长杨晓雷所说,法援人应超越学生做事的方式,使自己更加具有职业人的特征,这也是法学教育改革的基本目标设计之一。

  林林总总、反复赘叙并不能详尽描述北大法援十年的点点滴滴。其间风雨兼程、百转千回、充满变数但不变的唯有执着的信念与光辉的理想。最后以海子之诗与众人共勉:“你问我路在何方,我指着大海的方向,山在那里,我在路上。”

法援大事记(重建以后)

  ★ 3月初,新一届法律援助协会成立;3月15日,举行首次“北京高校法律服务宣传日”活动。

  ★ 5月10日,NGO组织街道法社会工作者、耶鲁大学教授Bebfchorak女士来到协会,就国内外法律援助现状和协会的老师、 进行了积极的探讨;5月25日,“迁西模式”社区法律服务建设座谈会在北大模拟法庭举行。

  ★ 7月5日—13日,法律援助协会一行19人赴河北省迁西县对“迁西模式”社区法律服务建设进行了为期八天的社会考察。

  ★ 9月25日,神户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教授、法学博士季卫东先生到协会参观。

  ★ 1月—3月,迁西社区法律服务与社会调查;3月,与南京大学法律服务中心座谈,完成挑战杯课题——“迁西社区法制建设模式的透视与分析”;3月15日,发起“北京高校法律服务宣传日。

  ★ 4月,参加“打工妹之家”成立六周年活动,并与其达成初步的合作意向,与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合作;4月17日,举办法律文化节重头戏之一的“借法律之光启成功之航”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活动;4月25日,主办“中国·高校法律援助研讨会”,作为2002年法律文化节的活动之一。

  ★ 5月12日,在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大厅举行“法援说法——模拟劳动仲裁&专家评议”活动,由央视《今日说法》主持人撒贝宁友情主持。

  ★ 6月,协会及高校法援共同体与海淀区消协达成初步意向,成立各校“消费者投诉与法律支持中心”。

  ★ 7月14日,“迁西农村社区法律服务与法治建设研讨会”对协会迁西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及今后工作方案进行了研讨和论证,进一步肯定了高校以诊所的形式参与社区法治的深渊意义。

  ★ 8月,与烟台大学合作,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镇进行农村法律生活的调查。

  ★ 12月,在北京大学2002年度社团评优活动中,北大法律援助协会当选为十佳社团,社团负责人获“十佳社团负责人”荣誉称号;12月4日,联合校内其他多个学生社团在三角地开展了大型的宣传活动“消费者投诉与法律支持工作站”,发放了400份问卷;12月5日,开展打工妹劳动权益保护研讨会暨“首都高校共同体”维护打工妹权益联合签名活动。

  ★ 3月15日,参加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办、中国质量报社承办、共有217个单位参加的“3·15”大型现场咨询展示活动;参加由海淀区消协组织的“3·15”大型宣传活动咨询活动;在校内开展宣传咨询,发放调查问卷,赠送小手册,发宣传单,回答同学们和其他消费者的咨询。

  ★ 4月28日—5月3日,由于非典时期学校禁止集会,将原定于四月底至五月初的法律文化节搬到网上进行。

  ★ 7月13日——16日,完成了赴迁西的社会实践活动;9月,完成招新工作,协会会员有史以来第一次突破300人,进行对新咨询员以及协会咨询骨干的专业技能培训增强内部制度建设,制定《管委会工作条例》等一系列内部规章。

  ★ 11月9日,与海淀区司法局联合举办了庆祝《法律援助条例》生效十周年的大型宣传活动。

  ★ 12月4日,由北大法律援助协会发起,北京高校法律援助共同体主办了“12·4宪法与维权”大型宣传活动。

  ★ 3月,在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学雷锋月”的号召下,北大法律援助协会与北大燕园社区服务中心合作开展法律咨询活动;3月12日,法援成员刘鹏、王立元、李静到中关村科慧小区向小区居民义务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知识。

  ★ 3月15日,“3·15”大型宣传活动,按照协会惯例如期开展,宣传活动的主题是“讲诚信、重维权,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整个活动围绕“食品放心工程”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诚信·维权”年主题展开,以在小区开展普法讲座这一新颖的形式进行,获得小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 3月20日,结合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开展普法活动。法律援助协会共派出咨询员30余人次,共接待咨询当事人60余人次。

  ★ 3月24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在中国人民大会堂举行了“天平工程”新闻发布会,协会20名代表在院团委书记杨晓雷老师的带领下参加了此次发布会。

  ★ 4月,参加燕园社区组织的便民活动。活动由现场咨询,普法宣传,设立咨询网上信箱等几个部分组成。

  ★ 4月下旬和5月下旬,协会会员部组织了两次会员内部交流活动。4月25日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了“法援一家亲之新老同乐会”,本次聚会以知识竞赛和自助餐方式活跃了新老会员气氛,加深了相互之间交流。

  申珺瑶 李军整理